葛美韵的哭诉成为压弯姜黛的最后一根稻草,姜黛的名誉彻底坍塌。

    姑且不论充满争议性的互换身体以及魅惑邪术,姜黛下毒害姜晞和姜黛破坏他人家庭,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。

    光凭这两点,就足以让姜黛这个人社会性死亡。曾经她还能算是黑红,仗着资本的力量活跃在娱乐圈。如今她只剩下黑,资本也捧不起她,再强大的资本也捧不红一个被全民抵制的人。

    就连姜黛那些男人们也因为她的臭名昭著而受到或轻或重的影响,尤其是身处娱乐圈的那几个。

    只是网友们可以定了姜黛的罪,抵制她,在道德上谴责她。

    在法律上却拿姜黛无可奈何,现有的证据根本不足以定她的罪。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:只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他证据的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。

    所以哪怕下毒这桩案件,姜黛和姜再春已经亲口承认,可到了警局,他们立刻反口不承认只说自己胡言乱语。因为没有其他证据,哪怕明知道就是他们干的,也不能定罪。

    破坏家庭就更不可能定罪,那是道德层面上的败坏,无法引申到法律上。

    诈骗那也不是诈骗,是赠与,属于民事纠纷,不是刑事案件。

    至于因为姜黛的诡异就把她抓起来研究,这更不可能。没有哪一条法律允许郭嘉这么干,无法可依,他们就没权利抓捕任何一个公民,哪怕她再诡异也不能,这是身为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。

    一旦他们迫于舆论压力抓捕了姜黛,开了这个先例,以后权贵就能利用舆论铲除异己,法律尊严荡然无存,最后受害的还是无权无势的普通人,所以这个例子绝不能开。

    况且,别看现在群情激奋要求他们抓了姜黛研究,一旦真抓了,立马就会有人跳出来抨击郭嘉蔑视人权,人治凌驾于法治。

    尤其姜黛背后那群人,汇聚起来是一股不小的力量,绝对会借此兴风作浪,甚至被一些敌特力量利用。

    姜黛这个人,真是抓了要被骂,不抓也要被骂,横竖都要被骂,上面的人着实头秃。

    原本陈啸被砸成重伤,倘若他愿意告姜黛,还有可能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她。可陈啸怎么可能告姜黛,刚从鬼门关上被抢救回来的陈啸矢口否认,甚至怒骂葛美韵败坏女神声誉。

    “离婚,我一定要和你离婚!你这个恶毒的女人,竟然敢诬蔑晞晞。”陈啸的脸因为狂怒而扭曲,看起来是那么的陌生。

    葛美韵刹那之间心如死灰,再没了坚持的力量:“离就离,你不是陈啸,你只是姜黛手下一条披着陈啸皮囊的狗。”

    葛美韵悲凉一笑:“我为什么要和一条狗耗下去。陈啸,你有本事这辈子都别清醒。”

    二十四小时之后,姜黛离开警局,门口挤满了义愤填膺的人,有拉横幅的,有举着标牌的,甚至有拿着臭鸡蛋的,显然都是过来泄愤的。

    叶飞扬等大概是汲取了之前陈妍的教训,早有准备,安排了上百个保镖保驾护航。

    便是警方为了酿成群体恶性事件,都请求武警大队支援,维持治安,以免发生暴乱。